一、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以下服务:
1、法律咨询:为企、事业单位在日常管理、业务运营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剖析,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
2、审查制度:根据企、事业单位的要求,审查企、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文本及与之相关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
3、参与决策:就企、事业单位的商业计划或融资计划提出口头的初步法律意见;
4、审查修改:根据企、事业单位的要求,协助审查并修改企、事业单位因日常业务运营需要而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出具一般性的法律意见;
5、交涉:就企、事业单位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协助企、事业单位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
6、沟通调解:在企、事业单位与第三方(含劳动者)发生争议时,协助企、事业单位参与沟通、调解;
7、法律公告:应企、事业单位要求,起草并以企、事业单位名义在公共媒介公布法律公告;
8、协助联系:参与并协助企、事业单位同政府相关部门、各商业合作伙伴就企、事业单位的经营和业务进行联系;
9、法律动向:应企、事业单位需要不定期向公司提供与行业经营相关的最新法律动向,以利企、事业单位作出适时调整;
10、法律培训:根据企、事业单位要求,向员工提供有关的法律培训(每年一次)。
11、专项法律事务:就企、事业单位在运营过程中的合同签订、融资、兼并、合并、分立、对外投资、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清算以及其它重大事宜的有关专项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出具法律意见书、提供正式法律文本;代表企、事业单位与第三方协商、谈判以及签订有关法律文书;
12、诉讼或其它事务:在企、事业单位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时,代理企、事业单位参与诉讼、仲裁或申诉。
13、特定非诉讼服务:代办公证、代理工商登记、代办房地产过户等业务。作为常年顾问单位,对上述项下外服务将享有收费优惠待遇。
二、企、事业单位专项法律顾问
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聘请,委派顾问律师为聘任方就某一专门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其服务范围是某一专门事项,比如:企业股份制改造、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外商企业设立,企业破产清算等。专门事项完成所需时间作为律师工作时间,专门事项性质和复杂程度决定法律顾问费的数额。
三、个人或家庭法律顾问
1、为个人或家庭提供法律咨询,聘请方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会面等多种方式随时向律师咨询生活和工作中的法律问题;
2、应个人或家庭的要求,为其购房、购车、投资或其他重大民事行为提供法律帮助,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如有需要,也可为其代办合同公证或办理律师见证;
3、应个人或家庭的要求,帮助其处理婚姻家庭、继承、收养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4、应个人或家庭的要求,在其涉及到的劳动、经济或知识产权纠纷中提供法律帮助;
5、应个人或家庭的要求,在其涉及到的医疗、消费、保险、交通等纠纷中提供法律帮助;
6、应个人或家庭的要求,在其涉及到的调解、仲裁、行政复议或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中担任代理人或辩护人;
7、其他法律事务。
Copyright©2020 上海久远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 沪ICP备202003818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