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研发健康码演示APP男子犯了什么法?

据@杭州发布 通报:杭州查处两起涉疫网络违法案件。其中,解某某(男,41岁)于2020年4、5月份擅自研发“健康码演示”APP并上传至应用市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目前解某某已被西湖区公安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

据微博网友@路诞先生 11日的说法,谷歌商店出现了一款名为“健康码演示”的应用软件。在软件简介中,开发者写道:“模拟各地区的健康码/复工码/通行码的不同显示风格”,并声称“可自定义显示数据,如地区、城市、姓名等”。尽管开发者在注意事项中称“请勿用于被扫描的场合”,但该软件还是获得了超过1000次的下载次数。

应用商店显示,这款软件开发者电子邮箱地址为morrowindxie@gmail.com,地址是杭州市上城区的一家名为“**科技”的公司。据北京头条记者报道,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透露,通过该地址查询不到公司,初步推断可能是个体行为或伪造地址。

有网友称,国外某共享软件代码的网站也有一名叫“Morrowind Xie”的网友在去年7月上传了该软件代码,并附上了谷歌商店下载链接,不过目前链接已经失效。此人资料显示其地址位于中国杭州,并用“伪装成人类的人工智能”作为个性签名。

 

这款App被曝光后引发网友的强烈质疑。很多网友认为,如果利用这款应用提供虚假的展示健康码,防疫部门将难以追踪到可能的患者的准确轨迹,不利于疫情防空。以下是部分微博、头条等平台网友留言截图:

 

健康码事关公共卫生安全,是以真实数据为基础,由公民通过网上申报,经过后台审核生成的个人专属二维码。是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中的重要一环。那么擅自研发健康码演示APP构成什么罪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不是法定传染病?

  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基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报国务院批准同意,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2020年第1号公告,明确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该段来源于:北京市司法局-司法要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法律知识五十问(上) http://sfj.beijing.gov.cn/sfj/sfdt/sfxzyw59/1695691/

2020年2月6日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防控意见》)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以司法规范性文件的方式明确将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纳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调整范围。就当前司法实践而言,从规范适用乃至实质正义的角度,适用《防控意见》关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规定并无不当。

该段来源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理论研究,当前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入罪依据 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002/t20200214_454453.s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由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六号)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将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综上,笔者认为该擅自研发健康码演示app的男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Copyright©2020 上海久远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 沪ICP备2020038187号-1